已經有將近2個月沒有在部落格建立新文章,主要的原因是免費相片空間已經用罄,而沒有相片的部落格,顯得單調無聊。雖然一開始嘗試透過把相片上傳到Flickr網站,然後再用連結的方式放進部落格,但是總是覺得很煩瑣。前兩天心血來潮,突然想到過了兩個月了,Google搞不好又有什麼好康的釋放出來。查了Picasa的規則發現若是有加入Google+,則只要相片的解析度不超過2048*2048則不會計入到quota之內,而且即便原始相片的容量超過規定,在上傳時會自動壓縮到2048*2048,那不就等於只要加入Google+就可以永久使用免費空間?想到前些日子才完成Google+的帳號設定,姑且試看看是否如其所說明的規則。果然如其所言般,用可以上傳相片到Picasa,又可以繼續po文章與相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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