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2日 星期三

鳳頭蒼鷹於車水馬龍的市區獵食

108年元旦過後的上班日,近中午時分,由台灣大道沿著科博館前的綠園道,往植物園後方的育德綠園道途中,在接近博館路時(座標: 24.155915, 120.665989),突然發現樹下一隻鳳頭蒼鷹剛剛捕獲一隻塊頭很大的獵物,自己嚇了一大跳,它也發現我的存在。在我趕忙拿出相機之際,它則是利用這個空檔,將獵物刁到旁邊的樹幹上,沒有拍到它撲殺的過程,以及停在地面的身影有點可惜。還好它所停留的枝幹,不會對於拍攝造成干擾,可以讓我拍了一些影像。






它應該可以感覺我對它無害,也不會搶獵物,所以也沒有急著離開,只是停在枝幹上,等待時機享受鮮美的午餐。只是想到大快朵頤之際,旁邊有一個傢伙在旁觀看,總是礙眼。加上發現我似乎沒有要離開的跡象,你不走,我走總可以吧!就叼著沉甸甸的獵物,移位到枝葉茂密處。
因為它的停留處,有相當的高度,所以看不清楚受害者的模樣,相機的螢幕太小,也看不清楚細節。既然它不喜歡有人欣賞它享用午餐,我也知趣的離開,轉而觀察命案的第一現場。


由散落一地的羽毛,顯然受害者應該有相當的塊頭,而且撲殺過程應當也是相當慘烈,沒有目睹撲殺過程,未嘗不是好事。否則,要是突然佛心來著,出手阻擋命案發生,對受害者是好事,對於獵食者,就是壞事,人為干預總是違反自然法則。
回家用比較大的螢幕審視相片,發現受害者是一隻珠頸斑鳩,而且影片中發現這個受害者似乎是奄奄一息,尚未完全斷氣,就順應大自然法則的運作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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