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9日 星期五

生物策展者的雜思

 在Youtube聽自己喜歡的老歌時,突然想到影片中的歌星,譬如正在收看林慧萍的情難枕這首歌[1],想到有人幫她掌鏡,剪輯影片,並且上傳到公共影音平台,讓如我等喜歡聽這位歌星唱這首歌的人,可以隨時欣賞,真是嘉惠大眾。


而自己喜歡拍攝生態紀錄,並且將之放到公開的Youtube或是部落格平台,讓喜歡的人也可以盡情欣賞。

林慧萍或是其他歌星如果願意或是有興趣,也可以自己掌鏡,自編自導自演這些上傳到公開平台的內容。像自己將介紹如何在Windows 10系統上,建立Windows XP虛擬機器的系列教學影片,錄製剪輯並放上平台,就屬於這個模式,不過只有聲音出現在影片中[2]。

不知道生物界有沒有類似人類的這種公開內容的管道,就自己的知識所及,是沒有這個機制。即便是人類,把時間往回拉30年,目前大家再熟悉不過的平台,也是不存在的。

因此如自己喜歡拍攝生態並且放在平台上,供大眾欣賞者,某方面來說是生物界的代言人或是策展者Curator!

生物的主觀意願??

自己平常一直觀察其他生物,很少以人為觀察與拍攝對象,主要是涉及肖像權的問題。

那麼動物或是植物有沒有肖像權?

美國第九巡迴上述法院於2018年4月23日,對於善待動物組織(PETA)控告攝影師David Slater侵犯猴子動物肖像權一事做出判決,認為"動物沒有合法權利進行版權主張",換言之美國法院已經認證動物沒有肖像權[3]。

自己雖非攝影師,所使用的攝影器材整台機器,都沒有人家一顆鏡頭貴,不過還是有單位很正式來索取自己拍攝的某些影像,當然很慷慨的免費提供。也有人將拍攝的動植物影像,以合理的價格提供別人。不管有償或無償,拍攝者都沒有問過主角的意見。問題是如何問?前述猴子的案例,PETA應該沒有問過猴子主角的意見吧!!搞不好猴子願意耶!!所以不要想太多!

不過策展者將生物公開展示,並沒有詢問生物本身的意願,就將其公開給大眾,是否妥當?這是一個哲學問題,也是一個道德與攸關生死的問題。怎麼說呢?

就目前來說,如謬爾,Leopold等荒野詩人,會以自己的觀點代替生物發言,敘述與這些生物見面時,該生物的想法與感受。不過這畢竟也還是人的觀點。基本上人與生物無法進行可以彼此理解的對話,也因此無從得知生物的任何想法,故無法得知生物是否願意公開將其身影暴露在其他生物的面前。以人們再熟悉不過的鳥聲來說,大部分場合,特別是在求偶季節唱歌給愛人聽的。就人的觀點,我唱歌給愛人聽,某些時候只想取悅愛慕的人,而不想跟其他生物分享,所以或許它們不想公開吧!看,這又落入人們揣摩的陷阱。所以說這是哲學問題,各說各話,沒有定論。

攸關生死的問題,就不得不正視。人們將某相生物的身影公開在特定平台,沒有道德或是別有企圖者,可能就會想要據為己有,而根據公開平台的資訊前往該處,對該生物進行不法行為。最常見的狀況是據為己有,放在自己私有的空間中自我欣賞,更惡劣者藉此獲得不法所得。例如前些日子在豐原中坑產業道路旁,一處五色鳥的巢穴被不法份子破壞,搞得該家子分崩離析就是血淋淋的例子。這就是生死問題。


將生物漂亮的身影呈現在大眾面前,更重要的意涵是讓幾乎主宰地球的人類,了解在自身生活的地球上,竟然有無數多漂亮到令人屏息的萬物,一同在此棲息!

進而思考在因為自身需求,而對身邊的地景或是環境產生影響之前,都應該仔細分析與了解,對其他萬物所產生的影響。若是有嚴重影響時,就應該另闢途徑。

例如因為家中人口增加,現有空間不敷居住,而想要擴大居住範圍時。屋旁是自己深愛的樹木,或是喜愛的鳥類的棲息地,或是一堆不知名也不知其用途的草本植物,屋主會有不同的反應。最後一種狀況中,通常就是直接在這堆不知名草本植物上展開擴建工程。在喜愛的樹木或是鳥類棲息情況中,除非沒有別的選項,絕大多數場合會被保留下來。

若將範圍更擴大,譬如進行國土規劃時,若知道各個地區的生物分布情形,則規劃者會更小心謹慎的進行規劃內容。

因此將萬物漂亮的身影呈現在大眾面前,優點多於缺點,若更謹慎些則可將缺點降至最低。

譬如人人擔任吹哨者腳色,發現有不法的行為時,立刻予以舉發,讓有不法企圖者更不敢貿然下手。前些日子前往台灣最大的牛樟保護區健行時,看到一個巨大的樟樹殘存樹頭旁,出現一個牌子上頭書寫"XX年XX月 林務案件已處理"。這應該來此活動的健行者,不斷向林管單位投訴這件事情,管理單位讓其他健行者知曉的公告。

其次,在看到值得跟大眾分享的生物美景時,若有被不法份子覬覦,又無力阻止時,就隱瞞發現地點,讓大眾知道有這等美好事物,又讓其棲息地不曝光。例如與友人在某處發現很多人喜歡也容易據為己有的大花羊耳蒜時,就隱藏其棲息地,僅公布他的漂亮身影。

當然若是有相當的族群,或者是很稀有或是瀕臨絕種的生物,或許可以更積極的建議透過公權力,對其棲息地與生存給予保護。

因此做為地毬萬物的策展人來說,雖然沒有獲得它們的授權,在適當的安排下,將萬物漂亮的身影化作永恆,並且讓人們得以知道它們的存在,並且產生同理心,則對這些物種或是人類本身而言,都是雙贏甚至多贏的事。

從人的觀點來說,一個毫不起眼的生物或是植物,誰都不知道哪天會成為全人類的救贖!若因為人類的無心或無知,而斷送了人類的未來路,那就真是自作孽了。像自己非常喜歡的一部偶像所主演的電影"燃燒的天堂"(Medicine Man)[4],就是敘述類似的情節。

不過,這個想法或許是多慮了。

虎死留皮??

更進一步延伸,如前面所述如林慧萍等這般有才華的名人,有人願意幫其策展,並且讓其名利雙收。

前些日子搭車前往苗栗南庄途中,收音機播出張雨生的歌曲。他已經去世二十幾年,短暫的30年人生時光,不過遺留的東西,卻可以長長久久存在。相信到跟他同年出生者,最高壽者離世時,這些歌曲仍然會持續存在。甚至大多數同年齡者都已被遺忘時,還會出現在街頭巷尾。原因無它,就是因為有Curator幫他留下這些可以傳頌後世的紀錄!

享98歲高壽的李登輝前總統也剛辭世,真是人生的幸運兒,不僅在世期間比絕大多數人長,也會永久在歷史留名。是典型在關鍵時刻站在關鍵地位,且不枉費在世間走一遭的最經典範例之一。更令人敬佩的是,後事的處理幾乎不驚擾任何人,真是令人敬佩。多年會的人們仍知道曾經有這一號人物,曾經在這個空間存在一段時間。

人死留名虎死留皮,:這一句話聽起來有一點世俗,但是在這個時空走了這麼一遭,船船過水無痕般的離開似乎也不太妥,那要怎麼樣才可以留點蛛絲馬跡嗎?

古云"立德、立言、立功",這非吾等平凡之輩得以達成的目標,那就透過文字或是其他紀錄留點後人可以認識的線索吧。

獲得獎金為美金1百萬元的2015年TED獎(TED Prize),Dave Isay創立StoryCorps平台,協助某一個人訪談另外一個人,讓這個過程可以順利,並且錄到想要錄的內容。這個點子之所以會受到TED的青睞,我認為主要是提供讓販夫走卒,得以有機會透過說故事的方式,將自己重要的人生紀錄或是想法記錄下來,並且有機會存放到美國國會圖書館之內。

如我這般無名小卒,肯定沒有人會代為紀錄的待遇,自己出錢倒是有可能。問題是我這等阮囊羞澀者,又無力經由這條途徑,唯一之途就是自己的身影自己策(展)!

處在這個科技普及,自己做過的蛛絲馬跡都會被默默記下來的年代,要留下或是策展人生點滴,簡直是唾手可得。Google地圖與Facebook的時間軸,以及隨時會出現各種讓自己在網路上的任何舉止露餡的廣告,在在顯示網路平台比你更了解自己,絕非虛言!雅芳的經典廣告詞"比女人更了解女人",已經由開始之初只是廣告用詞,變成當今真實的情境。

所以只要有心,花點零碎時間將這些東西整理,就是一個可能的方式。

不過這些大部分屬於客觀的數據,沒有主觀的自我陳述,還是無法呈現全貌。

所以若是有心展現或是記錄自己的歷程,文字或是語音的描述還是必須的內容。

別的不說,當下是雙十國慶補假日清晨,邊吃早餐邊聽音樂時,因為一首自己喜歡的歌曲,在準備午餐前的短暫時光,透過這篇文字的陳述,將自己的內心感受跟其他人分享,某方面來說也算是在curating自己當下的想法。

似乎越扯越遠,該打住了!

參考資料 (存取日期 10/9/2020)

  1. 林慧萍 Monique Lin  - 情難枕,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hQzAm-_gWY
  2. 林獻堂,建立Windows XP虛擬機器,https://www.youtube.com/playlist?list=PLszLm2tOuTv_NPLx0muToiH77feev0ILy
  3. 自由時報,猴子自拍照還在爭議 美上訴法院:動物沒有著作權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world/breakingnews/2405543
  4. Medicine Man (film),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Medicine_Man_(film)
  5. StoryCorps, https://storycorps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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